濰坊廣文中學安全應急預案
發布時間 : 2021-07-29 13:24
一 總則
(一)目的
為了有效防范學校的突發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的危害,切實保障師生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教育教學秩序的穩定,確保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和教育事業的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市教育局《濰坊教育系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濰教明電2006——3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層級負責,職責明確,運轉高效,反應迅速,措施果斷,加強合作,處理有力。
(三)適用范圍
本案適用于校園內外由學校師生員工事實或以其為侵害對象的涉及破壞社會和校園秩序并造成人身財產嚴重損害的突發公共事件,包括認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發性,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影響的各類緊急情況,如:安全事故(火災,公用設施故障中斷,建筑物倒塌,師生集體活動中發生的擠踩壓傷,交通事故,溺水事故,觸電事故等),公共衛生事件(食物和職業中毒,傳染性疾病,群眾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體性事件(鬧事,旅行,非組織的政治活動等),影響重大的治安案件,師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災害事故(洪水,臺風,山體滑坡,破壞性地震等),及其他涉及師生生命,學校財產安全的事件,各類國家考試泄密等。
二 組織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校長
副總指揮:各分管校長
成 員:各部門負責人
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丁金輝擔任,辦公室成員由學校各處部負責人及有關人員組成,具體負責辦理日常安全工作。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總指揮部的職能:一是發生突發事件時,有總指揮部發布應急救援命令,信號;二是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三是及時向上級匯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四是必要時向上級及有關部門請求緊急救援;五是配合上級開展事故調查,在調查取證基礎上寫出有關書面材料。
(一)學校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
學校應急處置總指揮部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需要,組成現場指揮部;其中,現場指揮長有總指揮擔任;常務副指揮長有常務副總指揮長擔任;現場指揮部成員由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及事故發生處負責人組成。
現場指揮部下設警戒維護組、緊急搶救組、信息聯絡組、后勤保障組、善后處理組、預備機動組。現場指揮部職責:及時向總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的態勢及救援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執行總指揮的指令和決策,指揮現場處置;采取措施控制事件或險情的進一步蔓延、擴大;調配現場處置力量和救護裝備物資,組織搶救傷員,實施現場救護,具體負責善后處理工作。
1、警戒維護組:由指揮部指令有關人員組成,主動或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危險區人員撤離、維護現場秩序、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發現場等。(相關處室:安全辦)
2、緊急搶救組:由指揮部指令有關人員組成,其職能主要是開展現場施救。(相關處室:各教學處、衛生室)
3、信息聯絡組:由指揮部指令有關人員組成,保持與上級及相關部門的聯系,保持信息暢通,及時、正確地向上級匯報事態發展的情況,向有關部門通報相關信息。必要時向有關部門發出緊急呼救求援。(相關處室:行政服務中心、后勤服務中心)
4、后勤保障組:由指揮部指令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現場施救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的食宿安排,組織救援物資,協助做好救援工作。(相關處室:后勤服務中心)
5、善后處理組:由指揮部指令有關人員組成,做好勸解、安撫、慰問等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穩定因素。(相關處室:工會、行政服務中心、后勤服務中心、教學服務中心)
6、預備機動組:由指揮部臨時確定隨時聽候總指揮的調動、使用。
(二)參與處置突發事件相關部門職責
1、公安部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警戒、人員疏散和維護秩序,保證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通道的暢通。出現重大以上突發事件時,根據情況封鎖現場,查清原因。若遇火災,消防部隊應及時接警,及時救護,盡量把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
2、衛生部門:負責突發事件造成人員傷亡的及時救治,指導做好群眾性衛生保障工作。
3、宣傳部門: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宣傳報道工作的組織管理,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禁盲目報道、任意炒作。
三、突發事件分級
根據教育系統突發事件的性質、涉及范圍、危害程度等將突發事件劃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特大突發事件。
(一)一般突發事件
指在校園發生,對師生人身安全,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造成一定影響,在上級有關部門領導下,由學校為主可以處置,按規定必須向是教育局報告的突發事件。
(二)重大突發事件
指在校園發生,對師生人身安全、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造成嚴重影響和重大危害,或出現人員傷亡,需由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共同參與處理,甚至需市委、市政府以及有關部門處理,按規定必須向市教育局報告的突發事件。
(三)特大突發事件
指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造成特別重大危害并產生惡劣影響,出現跨學校甚至向社會蔓延擴散的態勢,死亡三人以上,需由市委市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共同參與協調處理,甚至由市委、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共同處置,按規定必須向市教育局報告的突發事件,或按有關應急處置工作預案確定為特別重大的緊急情況。
四、應急處置
(一)突發事件的報告
突發事件發生后,事件發生單位或知情者在向110、119報警和通知120醫療救護的同時,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主要領導報告,學校主要領導安排有關人員立即將事故時間、地點、類別等事故有關信息報市教育局辦公室(聯系電話:8799335、8798835)。突發事件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
2、突發事件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突發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發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況;
5、事件報告部門。
(二)校園內突發事件的處置程序
1、有關部門在第一時間內報告校長,指揮部迅速調集力量按分工組織施救和疏散,根據突發事件等級,適時向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2、迅速開展搶險救治和善后處理工作;
3、迅速將事故基本情況上報教育局辦公室并做好相關情況和信息的報告;
4、事故穩定后隨即做好師生宣傳教育及思想穩定工作;
5、展開事故調查
(三)校園外群眾性事件的處置程序
1、學校接到有關部門通知后,立即報告學校主要領導,并通知學校有關處室部負責人、班主任、教師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同時向教育局辦公室報告;
2、現場由總指揮或其指派的副總指揮統一調度和處置;
3、各學校領導、處室負責人。班主任、教師應做好本班學生的穩定和思想工作,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及時疏散;
4、其他參照校園內突發事件的處置程序
(四)校園網絡突發事件的處置程序
1、學校師生發現校園網或網頁上出現有害信息或遭受黑客攻擊,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報告,學校同時一并向教育局辦公室報告;
2、學校立即組織專業人員在最短的時間內刪除有害信息或修復,如技術力量不足,要及時報告教育局電教中心(8236393)或市公安局網絡中心。
五、突發事件的應急保障
(一)、組織領導
學校把突發事件預案和處置工作擺在重要日程,采取強有力的措施,保證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對不認真履行職責,麻痹大意,玩忽職守造成突發事件發生或擴散的,要追究有關處部具體負責人的責任。
(二)相關措施
1、學校與公安、交通、醫療衛生、防疫等相關部門建立友好關系,保持經常聯系,必要時取得他們支持。
2、學校有關處部組織集體活動必須提前一周書面申請報分管領導并經行政辦公會研究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否則責任自負。
3、學校要求有關處部和教職工必須以對師生安全及生命負責的高度責任感對待每一次集體活動,加強安全教育和管理,做到計劃周密、分工細致、組織嚴密、管理嚴格,堅決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確保萬無一失。
4、事故發生后必須查清原因,明確責任,做到“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沒有追究不放過;師生沒有安全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濰坊廣文中學
二0二一年三月一日